香港電訊董事負責維持集團的內部監控及檢討其成效。適當的政策及監控程序經已訂立及制訂,以保障資產不會在未經許可下使用或處置、確保依附及遵守相關規則及規例、根據相關會計標準及監管申報規定保持可靠的財務及會計記錄、適當地鑒別及管理可能影響本集團表現的主要風險。訂立有關程序旨在管理未能達成業務目標的風險而非消除該等風險,並只合理而非絕對保證可防範嚴重錯誤、損失及訛騙。
電訊盈科集團制訂的主要內部監控步驟包括以下各項:
香港電訊董事負責維持集團的內部監控及檢討其成效。適當的政策及監控程序經已訂立及制訂,以保障資產不會在未經許可下使用或處置、確保依附及遵守相關規則及規例、根據相關會計標準及監管申報規定保持可靠的財務及會計記錄、適當地鑒別及管理可能影響本集團表現的主要風險。訂立有關程序旨在管理未能達成業務目標的風險而非消除該等風險,並只合理而非絕對保證可防範嚴重錯誤、損失及訛騙。
電訊盈科集團制訂的主要內部監控步驟包括以下各項:
集團財務部門已制訂詳細的營運、財務及管理報告程序及指引,適用於整個集團,以確保會計及管理資料記錄有完整、準確且及時的適當監控。檢討及審計定期執行,以確保財務報表的編製符合公認會計原則、集團的會計政策以及業務所在國或地區適用的法律及規例。
如您對會計、內部會計監控或審計事宜有任何意見,可以書面方式寄交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地址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
郵政總局信箱9896號
香港電訊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主席
轉交:集團內部審計總監
或致電+852 2883 3366
電訊盈科尊重提供意見人士的私隱,同時有責任對問題進行調查,以及有義務知會監管者及其他有關當局等第三方。香港電訊認為本身在此方面的過程及程序,完全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
任何人士(包括僱員、客戶、供應商、承包商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如有合理原因相信,任何以香港電訊身份或代表香港電訊行事的人於過往、現在或可能意圖作出不當行為,以致違反上述的香港電訊商業道德守則,香港電訊鼓勵該位人士向香港電訊提出舉報。
香港電訊董事會已採納本不當行為舉報政策,當中載述香港電訊在接獲涉嫌或實際涉及任何電訊盈科集團公司不當行為的舉報時及其後處理有關舉報的政策及一般程序,並適用於任何人(不論是僱員、客戶、供應商、承包商或其他利益相關者)提出的舉報。請按此下載該政策文件 [pdf - 232KB]
此政策由董事所採納的一套規則組成,適用於集團全體僱員,董事及各級主管亦無例外。此政策提供簡明清晰的指引,訂明在以下範疇員工的應有操守:公民責任、平等機會、公司資料及資產的保護、個人私隱資料保密、防止貪污及利益衝突,以及確保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項政策亦載述僱員向管理人員及董事表達保密意見的程序。請按此下載該政策文件 [pdf - 498KB]
此政策由執行委員會所採納的一套規則組成,適用於集團全體僱員,董事及各級主管亦無例外。此政策旨在作為簡明清晰的指引,訂明香港電訊的經營方針,以便將對社會及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減至最低。請按此下載該政策文件 [pdf - 546KB]